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(99.10.08訂定)

本府置參事、技監、顧問、參議,承市長之命,辦理市政設計、撰擬及審核法案、命令、工作計畫,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。第6條.本府設下列各局、處、委員會:一、秘書處 ...

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(99.10.08訂定)

本府置參事、技監、顧問、參議,承市長之命,辦理市政設計、撰擬及審核法案、命令、工作計畫,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。 第6 條. 本府設下列各局、處、委員會: 一、秘書處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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