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7月6日—雖然說調解能夠有效的解決法律紛爭,但並不是說你想聲請就聲請。依照規定,在民事案件應該要得到對方當事人同意;在刑事告訴乃論罪,則要得到被害人同意。,無論「強制調解」或「任意調解」,都沒有規定當事人一定必須出席,然而無正當理由而未出席,並非友善的應訟態度,建議不要沒請假無故不到。如認為沒有調解必要,也建議遞 ...,不論是法院調解或是鄉鎮市調解,都是「當事人聲請」為原則,如果當事人不想調解也沒關係,可以直接進入訴訟程序。只有某些案件例外才會強迫當事人即便已經起訴了,也要先 ...,,2022年6月29...
相關分類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