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8號

一、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不合法或依法不得告訴而告訴者,檢察官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為不起訴處分,如未經告訴自不生處分問題,院字第二二九二號解釋 ...

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8號

一、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不合法或依法不得告訴而告訴者,檢察官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為不起訴處分,如未經告訴自不生處分問題,院字第二二九二號解釋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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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【司法院大法官解釋(四十)】出版書本詳細資訊-適用對象:

以下是司法院【司法院大法官解釋(四十)】書本詳細資訊,包含書本標題、出版商、作者、出版日期、歸類、摘要等:書本標題: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