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籍且年滿六十五歲之老人遭受家人生理、心理虐待、疏忽或惡意遺棄致其生命、身體或自由處於危難,或未獲得基本生活照顧或扶養者。 2. 服務項目. (1)緊急庇護安置服務.
1.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以上,且年滿65歲之市民。 · 2.具本市低收入戶、符合本市中低收入戶、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具中、重度失能者。
福利項目. 老人公費安置申請一、補助條件: 1.設籍本縣且年滿65歲以上及55歲以上原住民。 2.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。 3.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 ...
二、 後續追蹤輔導及處置:老人住所或居. 所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. 關;老人有安置必要者,為其戶籍所. 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。 必要時,得協調其他 ...
保護服務. 申請資格與內容. 一、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市民,經查證及評估有下列情形 ... 二、提供家庭訪視關懷、輔導家庭關係調適、緊急安置或短期保護安置。 應備文件. 無.
2019年1月2日 — 設籍本市,且年滿65歲以上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. 未得到基本生活照顧扶養者。 遭受虐待或惡意遺棄者。 其他需要接受保護服務者。 · 緊急庇護安置 · 臺中市 ...
私立老人福利機構停辦、停業、歇業、解散、經撤銷或廢止許可時,對於其收容之服務對象應即予以適當之安置;其無法安置時,由主管機關協助安置,機構應予配合;不予配合者, ...
三、 本實施要點之服務對象(下稱個案)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經本府社工評估有受安置之必要者:. 符合身權法第5條所稱身心障礙者。 符合老福法第2條所稱老人。 服務對象.
以下是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【兒童及少年委託安置實務手冊】書本詳細資訊,包含書本標題、出版商、作者、出版日期、歸類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