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團體法

一、縣(市)以下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十五人。二、省(市)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二十五人。三、中央直轄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三十五人。四、各級人民團體之監事名額 ...

人民團體法

一、縣(市)以下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十五人。 二、省(市)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二十五人。 三、中央直轄人民團體之理事不得逾三十五人。 四、各級人民團體之監事名額 ...

相關分類資訊

內政部【社會團體法規彙編】出版書本詳細資訊-適用對象:成人(學術性);成人(業餘消遺)

以下是內政部【社會團體法規彙編】書本詳細資訊,包含書本標題、出版商、作者、出版日期、歸類、摘要等:書本標題:社會團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