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新審視釋字443號解釋

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依一定程序訂定法規命令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者,該機關即應予以遵守,不得捨法規命令不用,而發布規範行政體系內部事項之行政規則為之替代,倘法律並無轉 ...

重新審視釋字443號解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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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【司法院大法官解釋(四十)】出版書本詳細資訊-適用對象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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