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標示法規手冊

第六條.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立通報系統,劃分食品引起或感染症中毒,由.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主管之,蒐.集並受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。

食品標示法規手冊

第六條.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立通報系統,劃分食品引起或感染症中毒,由.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主管之,蒐. 集並受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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