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作業時務必使用安全防護器具。·2.作業時禁止危險行為。·3.遵守工地安全守則。·4.維護工地現場安全狀態的義務。·5.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。·6.務必遵守工作時的安全 ...
一、前言
過去研究顯示勞工不安全行為是職災發生的主要因素,美國學者韓立奇(Heinrich1931)從保險業之職災理賠資料庫,得到有名的88:10:2 比例。也就是說他從這些資料庫,研究工安意外的直接原因,發現88%的意外是不安全行為所造成,10%是不安全狀況所造成,2%是無法預防的因素所造成。
而近年來因政府加強工地檢查及輔導措施,現場安全設施及管理能力已有大幅改善,唯營造業基層勞工多屬工程層層轉包下之臨時性雇工,且四處流動,教育訓練困難,導致勞工對安全行為的認知不足,已成為降低職災最後不得不面臨的關鍵因素,例如勞工常為作業的便捷,短暫在不安全的區域站立、攀爬且無任何安全防護具,導致勞工發生墜落職災頻仍,此等問題已非端賴有限的勞動檢查及現場監督人力所能顧及。
二、營造業事故之統計
依據民國105年勞動檢查年報勞保職災統計結果,營造業於2015年排除交通事故人次,勞保職災給付千人率總計達12.015,其中傷病給付千人率為11.314、失能給付千人率為0.565,死亡給付千人率為0.136。再者,統計2000-2015年間營造業勞工因工發生災害保險累計給付金額約為194億元。其中,傷病給付約81.5億元,失能給付約32億元,死亡給付約24億元,醫療給付約56億元,其結果突顯出營造業職災事故對整個產業及社會,及至每一位勞工家庭所造成的負擔與影響。
檢視國內營造業職災千人率,依據民國105年勞動部勞動檢查年報統計結果(如圖1所示),自2000年至2010年間職災千人率雖有下降,但仍介於0.323至0.159間。然而,自2011年起,職災死亡千人率由0.174(2011年)一直上升至0.245(2014年),雖至2015年下降至0.185,但仍高居全產業之冠。
營造業高職災率多年來無法真正有效被控制且持續性的降低,探討其原因,除與隱含在營造業背後的工程採購發包制度下的管理策略,承攬商及其下承攬商等未能有一正確的安全管理認知有關,第一線基層勞工的作業行為,在承攬商面為顧及工程進度或公司利潤,對作業環境危害忽視,漠視勞工作業時違規行為甚為嚴重。
圖1 主要產...
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【2020年職業安全衛生署年報】出版書本詳細資訊-適用對象:成人(學術性)
以下是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【2020年職業安全衛生署年報】書本詳細資訊,包含書本標題、出版商、作者、出版日期、歸類、摘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