霧峰區

霧峰區(臺灣話:Bū-hong-khu;洪雅語:Ataabu),舊稱「阿罩霧」,前身「霧峰鄉」,位於臺中市最南端,區境內有多條國道與省道交會,公路系統完整,是臺中市南方的 ...

霧峰區

  「霧峰」重新導向至此。關於其他用法,請見「霧峰 (消歧義)」。

霧峰區(臺灣話:

Bū-hong-khu;洪雅語:Ataabu),舊稱「阿罩霧」,前身「霧峰鄉」,位於臺中市最南端,區境內有多條國道與省道交會,公路系統完整,是臺中市南方的交通樞紐。由於前臺灣民意最高機關臺灣省議會(現為立法院中部辦公室)的設置,使得霧峰區成為台灣民主化的發源地之一,也是臺灣中部開發較早的地區,在該區內擁有多項文史藝文設施,故有「文化小城」美名,因此在近年積極發展博物館文化。

霧峰舊稱「阿罩霧」,一說為出自阿立昆族貓羅社所居之地的原住民族阿罩霧社(Ataabu社,或譯阿他霧社);另說則為此地東半部山區經常煙霧繚繞,因而得名。霧峰最有影響力的氏族屬林家,人稱霧峰林家。與板橋林家(無親屬關係)、鹿港辜家、高雄陳家、基隆顏家並列為近代顯赫的台灣五大家族。

霧峰地區自古為為平埔洪雅族阿里坤支族貓羅社(Bnauro)、Ataabu社與泰雅族賽考列克群的聚居地。明鄭時期隸屬於天興縣,清康熙時期,隸屬於台灣府諸羅縣,雍正初年,為彰化縣貓羅堡轄區範圍,開始有漢人沿大肚溪至溪東開發柳樹湳。乾隆年間,此地始設「貓羅新莊」。而根據伊能嘉矩的考證,自清代,就出現霧峰一名,作為阿罩霧的雅稱。

1887年台灣建省,改隸台灣府台灣縣貓羅堡。1895年日治初期,改為台灣民政支部彰化出張所貓羅堡。隔年,台灣民政支部改為台中縣。1900年,再改制為台中廳貓羅堡。1920年阿罩霧正式改為霧峰,設置霧峰庄,屬台中州大屯郡管轄。

1945年12月,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,改制為臺中縣大屯區「霧峰鄉」。1950年撤廢區署,改為臺中縣霧峰鄉。1954年臺灣省政府疏遷至台灣中部地區,包含秘書處、衛生處及教育廳等遷至於此,並設置「光復新村」省府宿舍,1954年秘書處、衛生處遷往南投中興新村。1956年「北溝文物陳列室」開館,為國立故宮博物院舊址。1958年台灣省最高民意機關「臺灣省議會」設立於此。1998年實施精省計畫,台灣省議會改制為「臺灣省諮議會」,多數省府機關改隸屬中央部會或改制為中部辦公室。 2018年12月31日臺灣省諮議會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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