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可分為環境教育行政人員、環境教育教學人員。...申請可透過學歷、經歷、專長或薦舉等方式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,詳細辦法敬請詳讀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 ...
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可分為環境教育行政人員、環境教育教學人員。
環境教育行政人員主要從事環境教育之規劃、推廣等行政事項。 環境教育教學人員主要從事環境解說、示範及展演等教學事項。而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可分為下列專業領域: 一、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。 二、氣候變遷。 三、災害防救。 四、自然保育。 五、公害防治。 六、環境及資源管理。 七、文化保存。 八、社區參與。 九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專業領域。申請可透過學歷、經歷、專長或薦舉等方式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,詳細辦法敬請詳讀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。
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[1]
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[2]
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書下載區[3]
References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(law.moj.gov.tw) 回首頁 (www.epa.gov.tw) 連結 (www.epa.gov.tw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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