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獎勵原則:依本署U-start創新創業相關申請作業須知,經評選為績優團隊,本署得提供二十五萬元至一百萬元創業獎金,且獎金依規定辦理所得扣繳。(三)針對特定對象,本 ...
一、目的:教育部青年發展署(下稱本署)為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,鼓 勵大專校院優化校園創業環境,結合學校育成輔導資源,提供青年創 業實驗場域與資源,培育具創業家精神人才,協助青年學生創業實踐 ,特訂定本要點。二、補助、獎勵範圍及對象:本署 U-start 創新創業相關計畫,對象如 下: (一)公私立大專校院(下稱學校)。 (二)青年創業團隊(下稱團隊)。
三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依本署 U-start 創新創業相關申請作業須知,於 受理申請期間開放符合資格者,檢附相關資料送至本署或本署指定單 位申請。
四、評選作業:由本署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,就申請者所備之相關 資料,依據本署 U-start 創新創業相關申請作業須知辦理評選。
五、補助及獎勵原則: (一)補助原則:依本署 U-start 創新創業相關申請作業須知,經評選 獲補助者,由本署補助學校創業輔導費用新臺幣(以下同)十五萬 元及補助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三十五萬元為原則,青年創業團隊採 部分補助,團隊應有自籌款配合。經費編列原則如下: 1、學校創業輔導費用:以業務費、人事費及雜支為編列原則。業務 費編列項目以講座鐘點費、諮詢費、工讀費、印刷費、國內旅費 、短程車資、膳宿費、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、臨時人員勞、健 保及勞工退休金等科目為原則,並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 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規定,倘內部場地有對外收費,且供辦 理計畫使用者,得依規定編列場地使用費;必要時,得敘明理由 編列其他項目。另應編列至少百分之三十經費用於輔導團隊之專 業業師諮詢費用。 2、團隊開辦費:以業務費、人事費及雜支為編列原則,其中人事費 編列以補助經費百分之七十為上限,每人每月不得超過二萬元。 業務費編列以工讀費、印刷費、國內旅費、短程車資、膳宿費、 公司設立規費、記帳費、材料費、租金、廣宣費、資訊服務...
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【U-start, Youth Star—30個構築世界的創業夢想】出版書本詳細資訊-適用對象:成人(業餘消遺)
以下是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【U-start,YouthStar—30個構築世界的創業夢想】書本詳細資訊,包含書本標題、出版商、作者、出版日期...
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【U-start, Youth Star—30個構築世界的創業夢想】出版書本詳細資訊-適用對象:青少年;成人(業餘消遺)
以下是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【U-start,YouthStar—30個構築世界的創業夢想】書本詳細資訊,包含書本標題、出版商、作者、出版日期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