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

製表:會計:秘書長或總幹事:團體負責人:.說明:1.本表資產、負債、基金暨餘絀之科目可視團體實務運作需要自行編列。2.每年度提撥基金應合併計入「準備基金」欄位。

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

製表: 會計: 秘書長或總幹事: 團體負責人:. 說明:1.本表資產、負債、基金暨餘絀之科目可視團體實務運作需要自行編列。 2.每年度提撥基金應合併計入「準備基金」欄位。

相關分類資訊

內政部【社會團體法規彙編】出版書本詳細資訊-適用對象:成人(學術性);成人(業餘消遺)

以下是內政部【社會團體法規彙編】書本詳細資訊,包含書本標題、出版商、作者、出版日期、歸類、摘要等:書本標題:社會團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