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總則一、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(以下簡稱本署)及所屬各分署(以下簡稱分署)辦理各項工程,除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,悉依本要點處理。,2023年9月12日—四、工程招標,按下列規定處理:(一)第一、二類工程:由分署辦理,報請本署派員監辦。(二)第三類工程:由分署辦理,分署主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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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總則一、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(以下簡稱本署)及所屬各分署(以下簡稱分署)辦理各項工程,除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,悉依本要點處理。,2023年9月12日—四、工程招標,按下列規定處理:(一)第一、二類工程:由分署辦理,報請本署派員監辦。(二)第三類工程:由分署辦理,分署主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