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申報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31日止,受理兩個期作申報作業;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補(變更)申報第2期作。(依每年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」申報作業規範公告日期為準)。
2.申報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31日止,受理兩個期作申報作業;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補(變更)申報第2期作。(依每年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」申報作業規範公告日期為準)。相關分類資訊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【加塱溪畔的里山生活智慧 花蓮豐濱的復興部落】出版書本詳細資訊-適用對象:學前兒童;兒童(6-12歲);青少年;成人(學術性);成人(業餘消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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